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及本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6年度下半年嘉定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9名。报名与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
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 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