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区属学校校长队伍建设,发挥长引领作用,提升基础教育人才队伍素质,促进顺德区区属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现面向全国(含本区,下同)选聘中学正副校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一)校长职位3名:顺德区实验中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校长、顺德区青云中学(高中学校)校长、顺德区桂洲中学(高中学校)校长。
(二)副校长职位4名:顺德区第一中学(高中学校)副校长、顺德区李兆基中学(高中学校)副校长、顺德区郑裕彤中学(高中学校)副校长、顺德区华侨中学(高中学校)副校长。
具体见附表:
二、选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高中校长职位的须为国内高中(含民办学校,下同)现任校长,或任副校长2年以上,或任主任3年以上;应聘高中副校长职位的须为国内高中现任副校长以上,或任主任2年以上,或任副主任3年以上,或具有高中学校5年以上任教经历的高等院校教育科研人员。应聘顺德区实验中学校长职位的,有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工作经历人员优先考虑。
本区内公办高中现职校长、副校长不能应聘同层次职位。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身心健康。
(三)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8月1日后出生)。
(四)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学高级(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五)获得以下荣誉之一:
在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等领域取得突出业绩的省部级劳动模范、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中学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地市级以上教学,地市级以上优秀校长、教师、班主任。
在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等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教学、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优先考虑。
(六)教育教学及管理业绩显著。
1.个人教育教学及管理业绩显著,在当地所在市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享有较高的威望;近5年所带班级(校长为所带学校)学生高考成绩突出,成绩优异。
2.近5年应聘者所主持的教科研成果,获得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部门奖励。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9月12日。在报名期限内,应聘者可到顺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现场报名,或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报名材料,并同时发送材料的电子版(电子扫描件等)。通过邮寄方式(报名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报名的,须致电顺德区教育局确认。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
报名或邮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德民路区政府大楼东5楼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联系方式:周老师,刘老师,22830266、22830293;
邮 编:528333;
邮 箱:330382995@qq.com。
2.提交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对照资格条件,提交个人信息材料。应聘者最多可应聘两个职位(同层次职位),填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以及填写职位代码。
(1)本人签名的《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面向全国选聘中学正副校长报名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
(3)任职文件、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4)所在学校办学水平等级证明或说明(如示范高中等)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
以上材料的第(2)、(3)、(4)项材料,在面试阶段须查验原件。
3.资格审查:顺德区教育局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顺德区教育局联合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设定考察成绩合格分数线,由顺德区教育局成立高中学校正副校长选聘委员会,采用面试答辩、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具体考察方案和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与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
(四)公示。
顺德区教育局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顺德区教育局和顺德区委组织部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顺德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学校与聘用人才签订为期5年的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任期内。
五、政策待遇
(一)本次选聘引进(指区外引进)的人才,经顺德区认定或评定为顺德区高层次人才的,发给德才卡,享受顺德区高层人才相应待遇。
(二)优先提供高层次人才学术交流、出国(境)学习考察机会,在教科研、著书立说、工作室建设等方面享受经费资助,并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为引进的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和工作环境。
六、有关要求
(一) 引进的顺德区高层次人才,除了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还须与顺德区教育局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二)引进的顺德区高层次人才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其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七、其他
本文有关条件中凡冠有“以上”、“以下”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本公告由顺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面向全国选聘中学正副校长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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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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