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面试等工作的通知》(昭组电明〔2016〕10号)要求,我县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面试工作已结束,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原则,现将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公示如下。
原标题:镇雄县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成绩公示
点击下载>>>2016年镇雄县选聘大学生村官成绩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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