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奉贤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遵纪守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个别短缺岗位年龄适当放宽(以《2009年上半年奉贤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简章》为准);
8、具体职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2009年上半年奉贤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下午12:30-15:00时;
2、报名地点:上海市奉贤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南桥镇菜场路1169号);
3、职位限报: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和招考简章职位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以所填《报名表》为准,报名截止后不得调剂;
4、提交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以上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二张;考务费每人60元。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2009年6月27日(星期六)13:00-17:00;
4、笔试地点:待定,提前三天在奉贤人才网上通知;
5、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奉贤人才网上公布;
6、面试人员名单的确定:按报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为确保质量,面试人员同时须达到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以本次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7、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四、相关事项
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分;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奉贤人才网上公布,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年(含2个月试用期),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再续聘。
人员到岗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57418663
相关附件:
2009年上半年奉贤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简章.xls
下载>> http://i.eol.cn/share_detail.php?id=6919
2009年上半年奉贤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报名表.doc
下载>> http://i.eol.cn/share_detail.php?id=6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