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驻马店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8人)》已于2016年07月15日发布,本次驻马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招聘人数为88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次类推);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驻马店市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或在合同期限内的在职在编及“369人才工程”、三支一扶等专项计划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次类推);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驻马店市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或在合同期限内的在职在编及“369人才工程”、三支一扶等专项计划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