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我区城市建设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1、岗位及人数
岗位: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
人数:40人,其中白塔镇5人,开发区5人,八陡镇4人,源泉镇6人,池上镇5人,石马镇4人,博山镇7人,山头街道办事处4人。
2、职责:协助维护乡镇道路交通秩序,劝阻、纠正、取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协助保护、处置交通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协助做好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及时报告乡镇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协助加强农村地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协助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协助受理公安交通窗口业务和管理文书档案等;承担其他非执法性工作。
二、待遇及人员管理
1、待遇
月工资1550元(随博山区城镇职工低工资调整而调整),绩效考核奖200元/月,缴纳社会保险。
2、人员管理
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派往博山区交警大队,由博山区交警大队统一管理和调配。
试用期2个月,每两年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内,严格执行博山区交警大队相关规章制度,每年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道路交通管理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仅限岗位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常住户口人员报名,年龄18-35周岁(出生日期1981年1月1日-1998年1月1日),男性,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3、适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高在170cm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10日
(二)具体报名办法及要求:
1、下载报名材料:报考人员登录博山政务网(www.boshan.gov.cn)或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sqhrss.gov.cn)下载《博山区公开招聘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报名登记表》。
2、填写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根据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扫描件无效,限Excel版,文件名为报名者姓名+乡镇名称),发送至电子邮箱zhaopin@stuedu.org。对未在报名时间内发送登记表或未按规定填写登记表的人员,视为无效报名。
3、报考人员限应聘常住镇(街道)、开发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员。
五、面试及内容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知识、时事政治为主,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3、参加面试人员携带填写好的《博山区公开招聘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两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国外学历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材料,上述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根据面试成绩和招聘人数,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和体检人员。人员名单在博山政务网(www.boshan.gov.cn)和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sqhrss.gov.cn)公告,并通知有关政审、体检事宜。
六、政审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招聘人数,按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有无违法违纪等方面。参照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体检标准进行。对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拟聘用的人员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后,由博山区交警大队负责培训上岗。
本公告由博山区交警大队、博山区劳动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博山区交警大队 0533-2139140
0533-2139148
博山区劳动就业办公室 0533-4258158
博山区交警大队
博山区劳动就业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