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经公布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程序,拟招聘以下同志为我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6年7月12日—2016年7月19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反映。
地 址: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80号
邮 编:010010
联系电话:0471-6510796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2016年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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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