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邢台市清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0人)》已于2016年06月08日发布,本次邢台市清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招聘人数为50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不含临床医学类毕业生)。但是非临床医学专业的,如动物医学、基础兽医学、社区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微生物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学、制药工程、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医药营销、中药学,可报考事业单位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毕业生本人或配偶一方具有清河户籍,或父母至少一方在清河工作一年以上;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毕业生年龄要求本科学历毕业生在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不含临床医学类毕业生)。但是非临床医学专业的,如动物医学、基础兽医学、社区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微生物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学、制药工程、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医药营销、中药学,可报考事业单位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毕业生本人或配偶一方具有清河户籍,或父母至少一方在清河工作一年以上;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毕业生年龄要求本科学历毕业生在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