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徐州市睢宁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4人)》已于2016年06月02日发布,本次徐州市睢宁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招聘人数为74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户籍等条件:
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8年7月31日前、1981年7月31日后出生);
2.除《2016年睢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有特殊要求的,其他岗位户籍不限;
3.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岗位表》),招聘岗位专业参考《2016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我县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7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2011年以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户籍等条件:
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8年7月31日前、1981年7月31日后出生);
2.除《2016年睢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有特殊要求的,其他岗位户籍不限;
3.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岗位表》),招聘岗位专业参考《2016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我县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7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2011年以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