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黔西南州安龙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63人)》已于2016年06月03日发布,本次安龙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招聘人数为163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
2.在安龙县服务期满离岗未就业或在岗的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工作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3.隶属于安龙县镇(街道办)任职满1届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4.原户籍属安龙县的退役士兵(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和驻安龙县部队随军家属;
5.定向招聘安龙县招堤、栖凤、钱相、普坪、洒雨、笃山、龙山、海子、万峰湖镇(街道办)的建档立卡精准贫困户。
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 6月12 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6 月12 日以后出生)。安龙县镇(街道办)任职满1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5年6 月12 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
(三)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工作年限未满3年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察和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2016年8月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8.不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
2.在安龙县服务期满离岗未就业或在岗的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工作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3.隶属于安龙县镇(街道办)任职满1届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4.原户籍属安龙县的退役士兵(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和驻安龙县部队随军家属;
5.定向招聘安龙县招堤、栖凤、钱相、普坪、洒雨、笃山、龙山、海子、万峰湖镇(街道办)的建档立卡精准贫困户。
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 6月12 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6 月12 日以后出生)。安龙县镇(街道办)任职满1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5年6 月12 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
(三)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工作年限未满3年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察和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2016年8月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8.不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