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7月1日—2009年7月20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7号辽宁有色大厦2122室;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7号辽宁有色大厦2122室;
报名审核
报考人员应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以下证件、资料到省考区办公室办理现场审核:
(1)合法有效证件(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报考人员提交上述复印件时,应同时提供相应原件供当场验证,验证后退还。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据实填写现工作单位,不得以非本人工作单位名义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个人报考资格,记录在案,并保留追究有关单位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