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2009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27号)已经下发,2009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9月12日至13日举行。现将本次报名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详见附件《关于组织2009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27号)。
二、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
(一)网络报名
1、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从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mlr.gov.cn)、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http://www.creva.org.cn)或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http://www.bjgj.org.cn)链接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必须彩色打印)出报名表加盖工作单位人事公章确认。
2、 照片上传
考生(含往年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近期数码证件照,用于制作准考证以及录取后的资格证书。报名现场审核时不需再另行提交照片。上传照片应符合以下要求:
(1)照片分辨率:450*600;
(2)照片格式:jpg格式;
(3)蓝色背景的两寸标准证件照。
如考生不按照规定上传照片,造成延误报名和录取后发放资格证书,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表和以下证件、资料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报名手续:
1.合法有效证件(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2.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三)上交加盖公章后的报名表,经审查合格,进行报名登记。
(四)如学历及现工作单位与上一年报名资料有变化的需提供新资料,手续不全者,需完善手续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及有关问题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6月14日
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6月11日至2009年6月14日,上午9点~11点,下午2点~4点
(二)报名地点: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二层大厅(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号)
(三)交纳考试费用:考试报名费按照每人每科45元收取。
(四)报名登记、交纳考试资料费后,考生于现场审核十日后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查看考试报名状态,报名状态无误可于2009年8月17日至21日自行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准考证打印(必须彩色打印),如有问题请于8月30日前联系考区办公室。
四、考试科目和时间
全国统一按照“北京时间”进行考试。其中:
9月12日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 8∶30- 9∶30
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 10∶30-12∶00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 14∶30-17∶00
9月13日 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 9∶00-11∶30
土地估价相关知识 14∶30-17∶00
五、考试范围和参考资料:各科考试范围见《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另行发行)。考试委员会不指定考试参考教材。
六、考试培训:应考人员需要参加考前培训的可到报名处办理有关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董海舰 64409672 吴芳 64409670
培训咨询电话:赵 颖 64409779
附: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2009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27号)
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
进入报名系统http://www.creva.org.cn/ex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