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场医疗卫生专业队伍建设,进一步缓解专业人员匮乏的现状,根据北垦局人社联文〔2016〕1号文件精神,建设农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结合农场实际,特制定本通知。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专业设置和招聘人数
计划招用卫生系统专业人员6名,其中临床内科专业3名(医院),医学影像专业1名(医院),预防医学1名(疾控中心),基层卫生员1名(基层卫生所)。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资格条件
1.临床专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⑵具有普通中高等院校临床医学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
2.医学影像专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⑵具有普通中高等院校医学影像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
3.公共卫生专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公共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⑵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公共卫生或预防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
4.基层卫生人员招聘条件:
⑴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⑵具有普通中高等院校临床医学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五、招聘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策性加分、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按招聘方案执行)。
六、报名程序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2)报名时须交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执业资格的交执业医师(助理)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在读证明,以上证件报名时均需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
(3)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5日
报名地点:建设农场人社科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456-6410020 0456-641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