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怒江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17人)》已于2016年05月14日发布,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招聘人数为417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1、报考对象
(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2)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具体岗位所需条件以附表岗位要求为准。
(3)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身份要求:
大学生村官:2014年以前(含2014年)省级统一选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截至2016年5月1日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官;2008年、2009年省级统一选聘、聘用期满6年离岗和2011年、2012年省级统一选聘、聘用期满3年后离岗,聘期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大学生村官。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3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2011年、2012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
“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12年、2013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1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2年、2013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2、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人员的年龄应在18至30岁:即出生日期在1986年5月20日至1998年5月19日之间(计算到日)。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的岗位年龄在18至40岁:即出生日期在1976年5月20日至1998年5月19日之间(计算到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户籍要求:要求本州户籍的岗位,是指必须具有怒江州户籍满两周年以上(2014年5月以前落户,计算到月)。在怒江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州外户籍(2015年以前招聘到我州,计算到年)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在本次招聘中视同本州户籍。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的学生、在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自行离职的公务员、现役军人、本州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2014年至2016年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曾被认定在2011年以来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曾被认定为2015年以来参加怒江州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且已被录聘用,但未到岗工作的人员、已参加2016年怒江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且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符合本次考试的报名条件。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符合本次考试的报名条件。
1、报考对象
(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2)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具体岗位所需条件以附表岗位要求为准。
(3)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身份要求:
大学生村官:2014年以前(含2014年)省级统一选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截至2016年5月1日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官;2008年、2009年省级统一选聘、聘用期满6年离岗和2011年、2012年省级统一选聘、聘用期满3年后离岗,聘期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大学生村官。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3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2011年、2012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
“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12年、2013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1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2年、2013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2、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人员的年龄应在18至30岁:即出生日期在1986年5月20日至1998年5月19日之间(计算到日)。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的岗位年龄在18至40岁:即出生日期在1976年5月20日至1998年5月19日之间(计算到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户籍要求:要求本州户籍的岗位,是指必须具有怒江州户籍满两周年以上(2014年5月以前落户,计算到月)。在怒江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州外户籍(2015年以前招聘到我州,计算到年)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在本次招聘中视同本州户籍。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的学生、在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自行离职的公务员、现役军人、本州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2014年至2016年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曾被认定在2011年以来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曾被认定为2015年以来参加怒江州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且已被录聘用,但未到岗工作的人员、已参加2016年怒江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且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符合本次考试的报名条件。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符合本次考试的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