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楚雄州事业单位考试职位表

时间:2016-05-20 16:35:00   来源:楚雄州人社局     [字体: ]
《2016年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于2016年5月14日发布,2016年楚雄州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7人,具体岗位详见2016年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职位表。
  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岁以上,符合用人单位招聘条件,涉及具体条件按以下解释认定:
  (1)年龄认定。18岁以上指1998年5月19日(含5月19日,下同)以前出生人员;40岁以下指1976年5月20日(含5月20日,下同)以后出生人员。其他依次界定。
  (2)专业认定。
  ①专业名称参照《楚雄州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即专业限定一级目录的一级目录下所有专业可以报考,限定到二级目录的二级目录下所有专业可以报考。专业未含在指导目录中经报考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报考专业限制到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岗位,在报名期间出现《楚雄州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未收录的专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州属事业单位岗位由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招聘的事业单位)认定,县乡事业单位岗位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如认定同意报考的由认定部门出具本专业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限制到具体专业的需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②专业一致的界定。专业一致指招聘岗位限制的最低学历及以上学历相应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学位证不作专业名称认定依据。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增减,或多、少一个“学”字可视为同一专业,如会计与统计、会计和统计、会计统计、会计及其统计视为同一专业,会计、会计学视为同一专业。
  ③专业方向界定。毕业证专业名称为**专业**方向或**专业(**)的,**方向或括号内部分视作专业方向,专业方向不视为专业名称,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无特别说明的,专业方向不影响报考,招聘岗位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3)学历类型认定。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全日制国民教育、国民教育毕业生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学生信息档案。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指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由学生所报考的普通高校录取后正式取得学籍,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的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到相应学历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全日制国民教育包括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及成人高校脱产教育毕业生,成人高校脱产教育毕业生指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由学员报考的成人高考或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学院录取后正式取得学籍,进入高校全日制脱产学习,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国民教育毕业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到相应学历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脱产。国民教育学历只需在学生信息网查询到相应信息或经省级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证书均视为国民教育。不限的包括以上几类毕业生及其他。凡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不能查询到相应学历信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有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认证材料,中专须有州市级教育部门认证材料,党校教育须有省级及以上党校认证材料。
  (4)生源或户口认定。①报考人员具有楚雄州(云南省)户口;②父母或父母一方户口在楚雄州(云南省)且本人持有迁入楚雄州(云南省)的户口迁移证;③高校毕业生户口未迁回楚雄州(云南省),以身份证号码认定,即身份证号码前2位是53的可以报考限招云南省生源或户口的岗位,身份证号码前4位是5323的可以报考限招楚雄州生源或户口的岗位。
  (5)毕业年份认定。如岗位无特别规定,2014年5月20日以后毕业未就业毕业生可视为应届毕业生。不是以学历相应专业报考的,毕业年限按取高学历毕业年限认定。
  (6)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凡招聘条件明确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仅有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①大学生村官:2014年以前(含2014年)省级统一选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截至2016年5月1日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官;2008年、2009年省级统一选聘、聘用期满6年离岗和2011年、2012年省级统一选聘、聘用期满3年后离岗,聘期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大学生村官。
  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3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2011年、2012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
  ③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12年、2013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1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2年、2013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4.曾因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5年以内的。
  5.楚雄州内乡镇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不满5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仍在职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现役军人。
  8.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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