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毕节市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10人)》已于2016年05月12日发布,本次毕节市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招聘人数为310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面向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不含慕俄格古城街道办事处、顺德街道办事处、红旗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招考的职位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详情见《职位表》];
2.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不含慕俄格古城街道办事处、顺德街道办事处、红旗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
3.退役大学生士兵(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4.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支贫)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或取得基层就业(服务)证书)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项目服务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5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现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不含挂职)报考面向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招聘职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5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的人员。
8.报考面向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招聘职位的,必须任大方县所辖村(农村社区)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一届及以上且现仍在任的人员。(慕俄格古城街道办事处、顺德街道办事处、红旗街道办事处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不得报考此类职位)。
9.报考限大方县户籍职位的,限公告发布之日前(2016年5月10日及以前)具有大方县户籍的考生报考。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16年5月1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截止2016年5月10日仍在职的大方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截止2016年5月10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5、截止2016年5月10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的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9、在公务员招考或县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一)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面向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不含慕俄格古城街道办事处、顺德街道办事处、红旗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招考的职位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详情见《职位表》];
2.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不含慕俄格古城街道办事处、顺德街道办事处、红旗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
3.退役大学生士兵(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4.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支贫)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或取得基层就业(服务)证书)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项目服务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5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现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不含挂职)报考面向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招聘职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5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的人员。
8.报考面向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招聘职位的,必须任大方县所辖村(农村社区)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一届及以上且现仍在任的人员。(慕俄格古城街道办事处、顺德街道办事处、红旗街道办事处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不得报考此类职位)。
9.报考限大方县户籍职位的,限公告发布之日前(2016年5月10日及以前)具有大方县户籍的考生报考。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16年5月1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截止2016年5月10日仍在职的大方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截止2016年5月10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5、截止2016年5月10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的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9、在公务员招考或县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