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铜仁市沿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28人)》已于2016年05月11日发布,本次铜仁市沿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招聘人数为228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艰苦边远乡(镇)部分职位放宽到中专(中师、普师、中职、高中、职高、技校)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选聘在本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四类人员(以下简称“基层项目人员”)。
3、本县村、居(社区)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干部”);
4、本县具备从业资格的乡村医生;
5、本县生源或本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部队所在地为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的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5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面向“村干部”和“乡村医生”招聘职位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本县户籍指截止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登记入户人员;
5、面向“基层项目人员”招聘的职位,限截止2016年8月31日在本县服务满2年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6、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职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7、面向“随军家属”招聘的职位,限2016年5月18日仍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服役的军队干部家属;
8、面向 “村干部”招聘的职位,限2016年11月30日前在本县村、居(社区)任“村干部”满1届(3年)且至今仍在任的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 及以上;
9、 面向“乡村医生”招聘的职位,限2016年5月18日前在本县“乡村医生”岗位连续从业二年及以上且至今仍在岗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学历放宽到中专及以上;
10、报考艰苦边远乡(镇)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职位的,限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的人员报考;
11、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12、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国家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和单位的2016年届毕业生和截止2016年5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8、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艰苦边远乡(镇)部分职位放宽到中专(中师、普师、中职、高中、职高、技校)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选聘在本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四类人员(以下简称“基层项目人员”)。
3、本县村、居(社区)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干部”);
4、本县具备从业资格的乡村医生;
5、本县生源或本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部队所在地为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的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5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面向“村干部”和“乡村医生”招聘职位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本县户籍指截止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登记入户人员;
5、面向“基层项目人员”招聘的职位,限截止2016年8月31日在本县服务满2年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6、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职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7、面向“随军家属”招聘的职位,限2016年5月18日仍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服役的军队干部家属;
8、面向 “村干部”招聘的职位,限2016年11月30日前在本县村、居(社区)任“村干部”满1届(3年)且至今仍在任的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 及以上;
9、 面向“乡村医生”招聘的职位,限2016年5月18日前在本县“乡村医生”岗位连续从业二年及以上且至今仍在岗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学历放宽到中专及以上;
10、报考艰苦边远乡(镇)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职位的,限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的人员报考;
11、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12、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国家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和单位的2016年届毕业生和截止2016年5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8、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