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昌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71人)》于2016年5月12日发布。本次招聘提供岗位171个,具体岗位详见2016年北京市昌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职位表。
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进京须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点击下载:2016年北京市昌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职位表
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进京须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点击下载:2016年北京市昌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