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本次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5月1日-6月30日为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间,7月1日起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
6月1日-6月30日为报考人员报名初审时间,报考人员须带相关资料到所在市国土资源局确认报名信息,并交纳相关费用;
7月1日-7月15日,各市将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资料按照往年已参加考试、新报名考试两类分别整理,上报省考区办公室;
8月21日-9月13日,报考人员自行到考试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
请各报考人员和各市按上述时间要求办理报名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统一采用“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录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mlr.gov.cn)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http://www.creva.org.cn)进入考试报名系统,参照用户使用手册进行操作。
已参加过往年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可直接输入本人往年报考的档案号、姓名和证件号,进行报名;确认报名信息时,只需提交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本年度报名时发生变动的材料。如档案号遗忘,可与省考区办公室联系查询。
2、照片上传
考生(含往年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近期数码证件照,用于制作准考证以及录取后的资格证书。报名资格初审时不再另行提交照片。上传照片应符合以下要求:
(1)照片分辨率:450*600;
(2)照片格式:jpg格式;
(3)蓝色背景的两寸标准证件照。
3、报名初审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要求,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以下证件、资料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现场审核:
(1)合法有效证件(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报考人员提交上述复印件时,应同时提供相应原件供当场验证,验证后退还。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据实填写现工作单位,不得以非本人工作单位名义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个人报考资格,记录在案,并保留追究有关单位责任的权利。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考场地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认真核对准考证信息,如发现错误,请于9月1日前与省考区办公室联系,过期将无法修改准考证中的错误信息。
各市国土资源局要严格审查把关,如考生提交不合格照片,应告知考生予以纠正。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通过初审。
二、报名费用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土地估价师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5]62号)文件规定,我省土地估价师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三、考区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瑞珊、孙丕彦
联系电话:0531-88581269
传 真:0531-8852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