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面向全国招收成熟飞行学员简章

时间:2016-04-22 17:33: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是由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省共同投资组建的江苏省第一家大型航空公司。截至目前,公司发展到3种机型46架全空客飞机机队规模。公司立足江苏,以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无锡苏南国际机场、常州奔牛国际机场、淮安涟水机场为基地,已先后开辟国内、国际、地区的航线100余条。为适应公司迅速发展的需要,现面向全国招收持有民航局颁发航线运输或者商用驾驶员执照的飞行学员,主要工作地点为江苏南京和无锡。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条 招聘条件

一、   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限二本及以上专业)及以上学历。

二、   年龄:不超过25周岁。通过私用驾驶员执照、商用驾驶员执照、仪表等级和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取得ICAO英语四级、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商用驾驶员执照。

三、   在校培训期间未出现过违纪行为或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   获得由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并通过局方飞行员心理健康测评。

五、   通过公司组织的相关面试及技术测评。

六、   空勤人员背景调查符合公司规定。

七、   满足中国民用航空局咨询通告《进入副驾驶训练人员的资格要求》(AC-121-FS-2013-36R2)的相关规定。

八、   未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条 招聘流程

一、   应聘者需要提供学历证明、有关飞行资质证照原件、与培训院校签订的《飞行学生培训协议》和培训费用结算清单。

二、   公司对应聘者的飞行资质进行审核,并组织面试评估,如有需要可安排应聘者参加技能检查和模拟机测试。

三、   公司对应聘者的背景调查进行审核。

四、   公司负责安排应聘者进行空勤人员体检及飞行员心理健康测评,并办理体检合格证。

五、   体检、证照办理及相关检查的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第三条 劳动合同管理

一、   公司首次与符合接收条件的应聘者签订八年服务期的劳动合同,六个月试用期。

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   未通过新雇员训练(须在公司指定的相关机构实施)。

(二)   在初始训练阶段,未达到飞行训练大纲中初始训练要求或按公司要求加场后仍未达到训练要求(须服从公司的训练计划安排)。

(三)   向公司提供的有关资质和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证书为虚假、无效或具有误导性。

(四)   未能符合工作岗位或所从事的行业所要求的健康条件。

(五)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的规章制度,被禁止受聘于公司或被禁止从事本合同项下指定的工作岗位。

(六)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及其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第四条 薪酬福利待遇

一、   按公司同等级飞行人员标准享受。

二、  待应聘者在公司长期运行被公司聘用为机长时(以公司的聘职证书为依据),公司将给予报销其在飞行院校的训练费用(应聘者须提供培训合同、培训院校出具的正式发票原件),发票付款方应为应聘者本人,报销标准不高于公司同期在校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