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以下简称“中考”),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5〕31号)要求,结合榆林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全市中考工作以“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为原则,依据省、市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各项考试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考试、测试、评价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方面的导向作用,不断提升初中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创新招生模式,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为考生提供更加公正、公平的竞争平台,为学校选拔合格人才,促进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对中考政策信息进行广泛宣传,为促进我市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方式
全市2016年中考工作在市、县区招委会统一领导下,由市、县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市、县区相关业务部门和相关学校按职责具体实施。其中,中考阅卷、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录取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职业高中录取由县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体育考试、体育艺术专业测试由各级招生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学校配合完成;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中专学校录取按省上要求,由市招生办配合组织实施。县属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测试由县区教育局牵头,相关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市直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测试,由市教育局统筹学校安排。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由各级电教部门统筹组织,相关学校参与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由各级教研部门监督指导,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各县区、各部门、各学校要依据本《意见》要求,健全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各县区、相关部门要落实各类考试(测试、评价)的监管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三、招生计划、范围
(一)招生计划。2016年,按中、省规定,全市公办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职业高中、中专学校按其所定计划招生。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具体计划构成如下:
1.自主招生计划。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为:榆林中学、榆林实验中学、榆林十中、榆林第二实验中学、榆林一中、榆林市苏州中学、横山中学、靖边中学、定边中学、绥德中学、绥德一中、米脂中学、佳县中学、吴堡中学、清涧中学、子洲中学和榆林高新中学(国际班)。上述学校可以在中考前按不超招生总计划15%的比例招生。各县区、各学校可结合实际,研究决定是否上报自主招生计划。
2.特长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批的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按体育、音乐、美术每科每班不超40人上报计划。
3.统招计划。除自主招生计划、特长生计划外,各学校的其余计划均为统招计划。自主招生计划、特长生计划未完成的,剩余计划全部转为统招计划。
(二)招生范围。县属公办高中面向本县区招生。榆林中学、榆林实验中学、榆林十中、榆林第二实验中学和榆林高新中学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中、综合高中、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职业高中、中专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四、网上报名
全市中考网上报名统一安排在4月11日至13日进行。中考网报号和原始密码由市招生办统筹安排,各县区招生办负责编发。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
3.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应为初中应届毕业生。
4.报考职业技术学院、职业高中、中专学校的考生为初中毕业生。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1年以上,在榆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1年),子女在我市初中学校毕业。
6.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⑴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学校在校生。
⑵初中非毕业年级在校生。
⑶因触犯刑律被起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⑷非陕西省户籍且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人员。
(二)网上报名要求。依据学生学籍、户籍情况,对报名分类要求如下:
1.初中应届毕业生。学籍、户籍均在市内的,由毕业学校将应届毕业生花名册(按学籍管理系统格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到所在县区招生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具体要求由各县区招生办通知。
学籍在市外、户籍在市内的,由本人或家长持户口薄、学籍卡和学籍所在县区教育局证明材料,回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学籍在市内、户籍在省外的,按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陕教考〔2012〕8号)相关要求,由毕业生或家长持有效证明材料(本人学籍卡、本人身份证件、父亲或母亲身份证件、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在榆居住证、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并填写《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榆林参加中考报名申请表》(附表1),到学籍所在县区招生办申请报名。
2.初中往届毕业生。由本人持初中毕业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直接到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各县区招生办在4月22日前完成考生数码照片采集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其中《报考信息确认表》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存档。
(三)自主招生报名。自主招生报名,须遵从以下要求:
1.学生符合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条件,且综合素质达到省级示范高中和省、市级标准化高中录取资格,文化课成绩优秀。
2.自主招生报名在全市网上报名结束后进行,学生可通过学校推荐或自荐的方式,向招生学校提交《榆林市2016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推荐(自荐)表》(附表2),接受报名学校资格审查。
3.学生只能参加一所学校的自主招生测试。否则,其测试资格无效。
4.相关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为参加自主招生测试的学生完善相关手续。
五、考试
2016年全市中考主要由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自主招生测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体育考试、体育艺术专业测试等组成。
(一)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思想品德与历史、英语、物理与化学,共7科5卷,卷面满分58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钟;英语120分(含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
除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笔试外,其余科目均为闭卷笔试。语文为一卷制,其余科目为两卷制。具体安排见下表:
(二)自主招生测试。测试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21日(星期六)进行,测试地点在各招生学校,测试准考证号统一采用中考网报号,测试的三个科目由县区、学校确定。4月20日前,各县区、高新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教育局上报自主招生方案。方案通过市上审核后,各县区、相关学校方可开展命题、制卷等前期准备工作。测试结束后,相关学校须在5月23日上午在本地(校)教育门户网站上公示自主招生测试预录取名单,公示时间至5月29日上午结束。公示结束后,市上即行安排录取。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6〕5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春季中小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的通知》(陕教基二〔2015〕15号)要求,允许考生在数学、物理与化学等两科考试时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考场。英语听力试题播放采用以广播为主,磁带为辅的办法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由陕西声媒广告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新闻广播AM693、FM106.6同时向全省播放英语听力试题。各考点学校要提前试收上述两个频率的节目。若收听效果不好,可用磁带播放。磁带播放时间要与广播同步。
(三)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2016年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按陕教基〔2005〕81号文件执行,在5月15日前完成。上述三科实验操作考核成绩满分30分(每科10分),考生实际得分计入中考总成绩。
(四)体育考试。2016年中考体育考试按《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详见陕教规范〔2014〕18号)执行,在5月15日前完成。体育考试成绩满分50分,其中平时考核成绩满分15分(体育课成绩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6分)、统一考试成绩满分35分。
(五)体育艺术专业测试。测试时间安排在中考结束后、志愿填报前进行,测试工作须在县区教育局、招生办监督下组织实施。举办体育、艺术实验班的高中学校要在6月中旬将专业测试方案报县区教育局审批、市招生办备案。
此外,对省考科目以外的国家课程,须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由初中学校按教学进度于6月20日前完成考试或考查。考试或考查成绩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等级方式呈现,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维度之中。凡达到C级以上(含C级)即符合毕业要求。
六、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严格按陕教基〔2009〕55号和榆政教发〔2009〕38号文件要求执行,在5月15日前完成。各级教研部门要监督、指导各初中学校健全组织机构,制定评价方案,认真组织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防止评价流于形式,走过场。评价工作结束后,各初中学校要逐人审核评价结果,将真实准确的评价结果记入《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七、志愿填报、录取、建档
涉及考生志愿填报、录取、建档等方面的事项,市教育局将另文适时通知。
八、信息报送
(一)报名信息。各县区、高新区务于4月15日前将《榆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情况统计表》(附表4)以纸质版、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市招生办。市招生办于4月26日前将考生报名库光盘报市教育局。
(二)成绩信息。5月20日前,各县区、高新区教育局和局属相关学校将成绩信息(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成绩、体育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传“榆林市中考管理系统”。其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成绩、体育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纸质名册留存县区、学校备查。7月6日前,各县区教育局须将体育艺术专业测试成绩表册(由市招生办统一下发表样,上报纸质版)、成绩库(Excel2003格式,上报电子版)报市招生办存档备查。市招生办对上述数据审核无误后,于7月10日前将成绩信息库光盘报市教育局。
以上报送的信息光盘,均为一式两张,贴标签,标签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装入档案袋内密封盖章。
九、有关要求
(一)强化考试(测试)安全管理。各县区、高新区教育局要把考试安全管理落实到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特别要完善标准化考点安保设施设备建设,制定考试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师生员工考试安全教育,提高考试安全管理水平。市、县区招生办及有关学校要强化试题(答题卡)运送、保管工作,严防失密、泄密事件发生。各初中学校要教育学生妥善保存涉考信息(网报用户名、登录密码、成绩、志愿、录取),如因个人原因引发不良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全责。各县区、高新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加强教学、安全管理,督促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安心完成后续学业,对于疏于管理以致造成恶劣影响的县区、学校,市上将追究相关学校、人员责任,并通报全市。
(二)完善督查机制。为抓好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体育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体育艺术专业测试等工作,各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和相关学校要细化时间安排,确保上述工作梯次完成。市电教馆、市招生办、市教研室要依据县区、学校时间安排,组织人员到县、到校督查,指导各县区、相关学校按时、保质完成上述工作。工作结束后,市电教馆、市招生办、市教研室要将督查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将书面通报印发各县区。
(三)强化培训工作。各县区教育局、招生办要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进一步把考务精细化管理作为工作重点,明确培训时间、内容,促使考试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水平。各县区招生办要采取送训到校的方式,指导各初中学校开展网上报名、考风考纪、答题卡使用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市招生办要在考前印发的相关材料,对考生、家长进行中考政策解读和培训,整体提升培训效果。
(四)优化舆论宣传。对于事关考生、家长切身利益的政策信息,各县区、各学校要及时在本地电视台、教育门户网站、校园广播和宣传栏上进行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高中学校媒体宣传审查机制,各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和相关学校的自主招生录取名单、体育艺术专业测试合格人员名单须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和招生部门审核后,在当地教育门户网站上公布,确保考生、家长政策应知尽知、信息应享尽享,构建公布及时、公开透明的舆论氛围。
(五)坚持依法治考。各县区、高新区教育局要围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把依法治考作为2016年中考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办学行为。要依据学籍库,严格审查报名资格,对于违规报考人员,考前取消报名资格、考中取消考试资格、考后取消录取资格。要严守考试、阅卷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要畅通举报渠道,严查初中学校或教师限制学生报名参加考试、干预学生填报志愿、买卖生源或有偿招生的行为,严查高中学校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招生、组织或变相组织考试、擅自提前报名开学、接收无学籍人员和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旁听等行为。对招生考试违规行为,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省、市、县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本《实施意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李亚雄(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8187661
联 系 人:高重阳(市招生办) 联系电话:3251905
电子邮箱:373413820@QQ.COM
附表:
1.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榆林参加中考报名申请表
2.榆林市2016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推荐(自荐)表
3.榆林市2016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花名册
4.榆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