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向社会招聘护士,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年龄26周岁以下(1990年3月30日以后出生),有两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30周岁。
(四)有护士执业资格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二、招聘人数及要求
招聘人数:40名(含助产士2-4名)。
学历要求:要求护理类及助产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两年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高中起点全日制专科学历。助产可放宽至助产专业高中起点的全日制专科学历。
三、报名事宜安排
(一)网上投递电子简历,邮箱:hszp6279075@163.com。
简历要求:
1、填写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以Word格式的附件发送。
2、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格式要求:护士(或助产士)-学历-毕业学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至4月25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16年4月25日。资格审查完成后,请随时关注医院网站公布信息,查询审查结果和考试安排。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招聘报名表一份;2、居民有效身份证;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出具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护士执业证;5、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者需提交所在医院出具的工作证明。
考试时间:2016年4月26日—27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技能操作,采取百分制,其中笔试40%、面试30%、技能操作30%。
最后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完成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
(一)录用人员以合同制形式录用,本科学历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二)医院统一安排宿舍;
(三)医院办理个人档案、劳动关系等手续,优秀聘用合同制人员可转为人事代理人员;
(四)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