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秀
政治立场坚定,能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学习刻苦,勤于钻研,成绩优秀;在工作上,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取得明显成效;遵守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基本符合以上条件的评定为12分。
(二)良好
政治立场端正,能自觉地参加学校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在工作上,有一定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能力,工作较为负责;能够遵守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
基本符合以上条件的评定为10分。
(三)及格
具有一定的政治立场;能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没有受过处分;学习成绩一般,取得毕业资格。
基本符合以上条件的评定为8分。
二、加分评定参考
(一)服务地与籍贯地为同一乡(镇)的加5分,同一县(区)加3分。两项加分就高不重复,不累加。
(二)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的加5分。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包括省级、市级、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及各类奖学金等。
(三)获得院、系荣誉的加3分。院、系荣誉包括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及各类奖学金等。该项目与第二项“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各项荣誉”加分项目就高不重复,不累加。
(四)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加3分。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报名毕业生需经院校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并出具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五)学历为本科以上(含本科)的加3分。
(六)在校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的加2分。
三、优先原则(排列有优先关系)
(一)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优先;
(二)获得荣誉等级高的优先,获得荣誉多的优先;
(三)服务地与籍贯地为同一乡(镇)的优先,同一县(区)优先;
(四)学历高优先,学位高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