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兵团环境影响评价师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和应试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www.btpta.gov.cn/),在“报考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考条件。
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具体条件如下:
1、 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满15年;
2、 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详情查看:关于做好新疆兵团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