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工作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环境保护部的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环保厅环境工程评价中心负责。各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考试的组织、宣传工作。
二、考试科目及滚动周期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上午10:00时开始报名和缴费,4月 12日下午19:00时报名截止,23:00时缴费截止(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1、用户注册。考生登录报名平台(http://zg.cpta.com.cn/),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建议考生注册时绑定本人手机号,网报系统向绑定手机号发送验证码进行验证。往年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2、上传照片。往年在报名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上传,初次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并安装证件照辅助处理工具, 需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报名平台识别。该工具在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下载(网址:www.cpta.com.cn)。照片将打印在资格证书中,建议考生上传规范、清晰的证件照。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如实、正确填写《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打印报名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下载打印《报名表》。
5、资格审查。(1)续考考生无需资格审查。根据考试滚动年限,保留全科级别的考生近两年档案信息,保留免二科的考生近一年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考生为续考考生,考前无需进行资格审查。(2)初考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查。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即系统提示需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属于初考考生。初考考生和符合免试考生须携带已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到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报考条件参考附件1。审查地点:乌鲁木齐南湖西路215号,自治区环保厅后楼四层评估中心办公室。联系人:陈炜,联系电话:0991—4185086,办理时间:3月16日至4月12日(节假日休息)。
6、上缴考试费。考试统一在网上缴费,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初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缴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无需再向单位递交《报名表》,自留即可。
7、开具发票。(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2)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乌市考生,如需发票,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先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乌市考生开票时间为考试报名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逾期将无法办理。财务室地址:乌市南湖东路19号自治区人才市场二楼10号窗口,联系电话:0991—4685892。
四、考试时间
2016年5月21日---5月22日(均为北京时间)
5月21日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5月21日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2日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5月22日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自行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六、注意事项
应试人员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答题时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的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
八、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
九、查询成绩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不发放纸质成绩单。
详情查看:2016年新疆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环境保护部的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环保厅环境工程评价中心负责。各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考试的组织、宣传工作。
二、考试科目及滚动周期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上午10:00时开始报名和缴费,4月 12日下午19:00时报名截止,23:00时缴费截止(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1、用户注册。考生登录报名平台(http://zg.cpta.com.cn/),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建议考生注册时绑定本人手机号,网报系统向绑定手机号发送验证码进行验证。往年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2、上传照片。往年在报名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上传,初次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并安装证件照辅助处理工具, 需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报名平台识别。该工具在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下载(网址:www.cpta.com.cn)。照片将打印在资格证书中,建议考生上传规范、清晰的证件照。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如实、正确填写《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打印报名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下载打印《报名表》。
5、资格审查。(1)续考考生无需资格审查。根据考试滚动年限,保留全科级别的考生近两年档案信息,保留免二科的考生近一年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考生为续考考生,考前无需进行资格审查。(2)初考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查。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即系统提示需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属于初考考生。初考考生和符合免试考生须携带已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到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报考条件参考附件1。审查地点:乌鲁木齐南湖西路215号,自治区环保厅后楼四层评估中心办公室。联系人:陈炜,联系电话:0991—4185086,办理时间:3月16日至4月12日(节假日休息)。
6、上缴考试费。考试统一在网上缴费,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初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缴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无需再向单位递交《报名表》,自留即可。
7、开具发票。(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2)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乌市考生,如需发票,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先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乌市考生开票时间为考试报名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逾期将无法办理。财务室地址:乌市南湖东路19号自治区人才市场二楼10号窗口,联系电话:0991—4685892。
四、考试时间
2016年5月21日---5月22日(均为北京时间)
5月21日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5月21日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2日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5月22日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自行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六、注意事项
应试人员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答题时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的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
八、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
九、查询成绩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不发放纸质成绩单。
详情查看:2016年新疆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