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按照《武清区卫生系统2016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组织开展赴河北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计18个,其中:城区医疗卫生单位12个、镇街卫生院6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医学类院校或综合院校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农业户口人员可以报考,但聘用前须转非;
5、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执业资格等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16年天津市武清区卫生系统赴河北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武清区政府领导下,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16年3月1日8:00开始,通过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武清人才网(www.wqrc.cn)、河北医科大学就业网等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3月4日8:00至3月8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3月4日8:00至3月9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为3:1,未达到该比例的,经市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不能开考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3月10日9:00至16:00。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与考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于3月22日至24日集中在河北医科大学进行。
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考场安排等工作,委托天津市专业部门负责。笔试科目为《岗位医学专业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时间:2016年3月19日9:00至21日17:00结束。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当天下午5:00前,报考人员在笔试考点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执业资格证书(按需提供)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区卫生局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卫生局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考点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区人力社保局将对拟聘用人员在原公告渠道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在天津市设点招聘中被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后,不得再参加此次招聘,天津市设点招聘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再接受此次招聘报名。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监督电话:22106601、82122053、8212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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