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4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16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7日 上午: 8:30-11:30 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下午:14:00-17:00 宏观经济政策
5月8日 上午: 8:30-11:30 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下午:14:00-17:00 投资建设项目组织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情况进行报名。
2、我省报名时间为3月4日至18日17:00时。报名应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注:首次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考生须先进行网络注册。
3 、报考人员在网上(应选择陕西省)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照片上传成功,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仅参加2014年和2015年考试人员视为老考生,不需审核报考资格,只需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其余均视为新考生,须经省工程咨询协会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4、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7日至18日(节假日除外)。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工程咨询协会(地址:西安市朱宏路3号省统建办公大楼407室;电话:81615231)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须提供报名材料如下:
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1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1份;
5、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人社厅1号办公楼,联系电话: 029-89530820、89530805。
四、收费标准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收费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的规定精神,结合我省的收费标准情况,暂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设宏观经济政策(客观题)、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客观题)、投资建设项目决策(主客观题混合)和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和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务必注意:
①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②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③在专用答题卡划定区域内作答。
2、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
3、考生可于考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5、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考生可在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开取发票截止时间为5月6日17:00时前。
六、教材
2016年考试采用2011年版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新增内容详见中国投资协会网站(www.iac.org.cn),相关事宜请与中国投资协会认证部联系。
附件:1.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2.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样式)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2月25日
附件1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
(国人部发〔2004〕110号)
第八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五)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第十六条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
附件2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样式)
兹证明 同志在我单位(及其他单位)
从事 工作 年。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