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2016年天津市东丽区招聘69名教师公告
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具有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3、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具有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记过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