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东丽区教师招聘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时间:2016-02-19 10:08: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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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具有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3、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具有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记过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