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4号)精神,现就我区2016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7日 |
上午: 8:30—11:30 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下午:14:00—17:00 宏观经济政策 |
5月8日 |
上午: 8:30—11:30 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下午:14:00—17:00 投资建设项目组织 |
二、考试方式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方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
三、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五)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两年。
四、报名办法
2016年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2月23日上午9时至3月18日下午17时止。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nx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联系电话:(0951)5099163,5099130。
网上报名须注意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传相片。考生须上传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大于30K),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上传照片前,考生须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利用该软件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审核,注册报名时须上传已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
4.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3月18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7时),过期后不再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5号(银川电视台西门南面),电话:(0951)6021173,6041173。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4.近3个月内同底2寸彩色冲洗免冠照片两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3月20日。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有关规定,考生报名确认时须缴纳考试费用:《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每人每科60元;《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实施》每人每科7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2016年4月29日至5月5日。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有关要求
(一)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设4个科目,其中《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和《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 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