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镇海区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08-04-10 20:26: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根据《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
  一、招考指标
  全区共招22名(详见附件1)。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招考范围、对象:
  1、2008年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宁波常住户口的社会其他人员;
  3、硕士以上毕业研究生户籍不限。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关专业认定参照《2008年宁波市招考公务员四大类相关专业》(详见附件2)。
  三、招考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4月19、20日二天(8: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镇海区人才劳动力市场(招宝山街道工农路1号)。
  3、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持高校就业推荐表、学生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根据各招考职位(专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合格者,凭考生身份证于4月28日到镇海区人才劳动力市场领取准考证。
  5、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3倍的职位(专业),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

  (二)笔试
  笔试内容以综合科目为主,满分为100分,个别职位加考专业科目的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体检、考核
  笔试后,全区统一划定综合科目和专业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单位招考职位(专业)指标数的3倍(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笔、面试后,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除以科目数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并按各单位招考职位(专业)及男、女指标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宁波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详见附件3),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五、录用办法
  考察合格者,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制。对不能按时报到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86290194。
 
                       宁波市镇海区人事局
                       二○○八年四月八日
附件一:2008镇海区招考事业指标.xls
附件二: 《2008年宁波市招考公务员五大类相关专业》
附件三: 宁波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doc
附件四: 镇海区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