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下午,海口市政府召开海口农垦中小学校移交工作会议,明确在8月底前完成34所农垦中小学校移交海口的工作任务,移交后,这些学校将按属地原则委托龙华、琼山、美兰等区政府管理,属于区属公办学校,学校性质为事业单位。副市长韩美,及接管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海口辖区内现有农垦所属的中小学校34所,其中,初级中学4所,小学及教学点30所,在校学生1万余人,在职教师700余人。根据《海口市接管省农垦中小学校工作方案》(下面简称《方案》),34所农垦中小学校移交海口市后,将分别委托海口市属地内的龙华(3所)、琼山(18所)、美兰(13所)区政府管理;学校享有与海口市公办学校平等的权利,学校各项经费的核拨与海口市公办学校相同;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执行海口市相关政策。
《方案》明确,农垦中小学教职工移交人员的范围、提前离岗和提前退休政策、移交人员的编制管理、移交人员的经费等按省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在册的离退休教师移交我市管理;移交人员原按国家规定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予以保留。关于资产移交,截止移交之日止学校的全部资产(含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实行成建制无偿划转产权,一次性整体移交海口市管理;移交学校在移交前发生债务由省农垦总局承担;移交学校在建工程及配套设施,由省农垦总局按计划继续投资,建设完成后移交海口市管理;移交学校按计划立项但尚未开建的项目,项目及资金一并移交我市管理。移交后教职工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福利待遇,离退休教师退休金待遇等按海口市同类人员的标准执行。
市政府和龙华、琼山、美兰区政府分别成立了移交接管工作领导小组,从2009年4月中旬开始交接工作,8月底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