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扬州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时间:2016-01-29 14:58: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中级资格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报考人员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但必须扣除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时间。

  2、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报名条件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高级资格

  申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参加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办〔1986〕55号)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2、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 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且通过资格评审方可取得高级会计师证书。参加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的相关规定。

  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并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2年以上。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