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时间:2016-01-29 13:18: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1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5月7日、8日。请各市严格按照2016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安排,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设《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和《投资建设项目组织》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和《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取用,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2.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3.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4.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5.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五、报名工作
(一)2016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请各地在当地报名网站做好全国统一报名服务平台的网址链接工作。
(二)我省2016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6年2月29日—3月9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1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考区,请合理安排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确保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按时缴费。
(三)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省直报名点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初审等各项考务组织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做好报考人员的咨询服务工作,使报考人员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
(五)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7日—10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江苏省工程咨询协会接受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18楼1801室,电话:(025)83581331,联系人:吴晓东、曹蓉。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相关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六)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七)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市和省直报名点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八)4月29日—5月5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2016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每人每科68元,《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实施》每人每科74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务必于报名结束后即将相应费用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准考证到江苏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领取,地址:南京市湖北路42号,联系电话:(025)83226499。
七、其他事项
(一)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栏目查询。
(二)2016年考试采用2011年版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新增内容详见中国投资协会网站(www.iac.org.cn),相关事宜请与中国投资协会认证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