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阿克苏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职位表

时间:2016-01-13 15:30:00   来源:新疆人事考试中心     [字体: ]
《2016年新疆阿克苏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43人)》于2016年1月13日发布,经批准,阿克苏地区定于2016年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2016年新疆阿克苏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职位表。
  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岁及以上(1997年1月15日及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阿克苏地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专业,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考对象
  1、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2、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6年1月15日):
  (1)自治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结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充实基层的特岗教师、“双语”教师、考核合格的“双语”临时编制教师;
  (4)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5)2015年12月31日前在阿克苏地区组织、人社(事)部门核定的计划内,由用人单位赴疆内外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且目前在岗的引进人才;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违纪等行为且限考期未满的人员;
  (7)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因个人原因,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9)曾经在公务员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未满5年的人员。
  (10)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户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视为新疆户籍或生源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2)新疆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新疆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含选调生)的配偶;
  (5)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6)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7)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2、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视为阿克苏地区户籍或生源
  (1)阿克苏地区户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2)阿克苏地区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阿克苏地区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阿克苏地区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含选调生)的配偶;
  (5)阿克苏地区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6)阿克苏地区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7)驻阿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3、上述人员涉及新疆户籍、阿克苏地区户籍、服务期限、婚姻状况和工作经历时限的,均截止至2016年1月15日(含当日,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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