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岳人社发〔2013〕124号)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和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岗位计划
本次湘阴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0名,具体计划见《2015年湘阴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服刑期限未满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三)品行良好;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学历、专业等相关要求。
详情请登陆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和湘阴县卫生信息网查询。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 13日共3天,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 13日下午5点,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地点:湘阴县卫计局七楼会议室。(湘阴县文星镇东茅中路)
(三)报名办法
1、报名办法: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资料:①本人二代身份证、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彩照三张(蓝底);②学历(学位)证书;③相关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2015年参加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但未发证的人员,以政府公布的合格成绩为准)。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交复印件。 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湘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提醒事项:为了方便、快捷、准确地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请报考人员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3、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初审由人社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在考生报名时进行。专业技术岗位,要与岗位要求的最低学历专业匹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报名。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在人员拟聘用前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4、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每人缴纳考试费125元。
5、准考证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6年1月16日。领证地点为湘阴县卫计局五楼人事股。
6、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招聘考试
(一)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3:1方可开考。个别人才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经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向社会及时公布。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均不指定考试教材。
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20%+专业基础知识×80%。
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7日。考生参加考试一律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方可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考后三天内在湘阴县政府网站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由本人在笔试成绩公示后三日内申请复查,复查由县纪委组织进行,并以县纪委审核结果为准。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技术资格较高者优先;再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除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外,增加尿毒品检测项目,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指导,用人单位及卫生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和体检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体检不合格或合格的应聘人员中途自愿放弃的,不予递补。
七、聘用管理
体检、考核合格对象按其报考职位确定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前由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在湘阴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实行岗位聘用管理,相关部门再按规定办理编制、人事、劳资手续,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三年。青山血防点、杨林寨血防点新聘人员分别安排在青山卫生院、杨林寨卫生院上班,服务期限必须满5年方可提出调动。
八、严明纪律
凡违反程序或纪律规定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若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一律申请回避。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应追究责任,三年内不准参加湘阴县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及招聘。
湘阴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本方案解释,并就未尽事宜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
咨询电话:0730—2260012 0730—2223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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