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 2009年3月23日 9:00— 5月15日 17:00。
全省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东莞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dg.gdkszx.com.cn)进入我市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我市采取现场报考资格条件审核和现场刷卡缴交考务费报名确认方式。
我市“报名确认”时间: 2009年5月11日 —15日;
地点:新城市中心区石竹路2号东莞市南城职业中学东门内。
联系电话:22203889。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4日 下午 2:00-4:3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9月5日 上午 9:00-11:30 法学基础知识
下午 2:00-4:3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6日 上午 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 2:00-4: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
(一)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5个科目。其中《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东莞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dg.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170号和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