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单位管理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效率,顺利推进全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覆盖工作。经研究决定招聘医疗废物转运车驾驶员6名、医疗废物回收员2名、车间设备操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驾驶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5岁以下、男性、C照驾龄1年以上(B照和驾龄长的优先)。
2.医疗废物回收员及车间操作人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龄35岁以下,具有汽车驾驶证者或电工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办法
1.驾驶员:市区2名驾驶员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负责招聘。为便于管理,乡镇片区驾驶员由沙井镇中心卫生院、上秦镇中心卫生院、党寨镇中心卫生院、大满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就近招聘。
2.医疗废物回收员及车间操作人员:医疗废物回收员及车间操作人员,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负责招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8日(全天)
(二)报名地点:
1.张掖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报名地点:滨河新区区卫计委223办公室,联系电话:8833151
2.乡镇片区报名地点:
(1)沙井镇中心卫生院,联系电话:8830005
(2)上秦镇中心卫生院,联系电话:8670701
(3)党寨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电话:8652713
(4)大满镇中心卫生院,联系电话:8610034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驾驶员需要提供驾驶证,以上各项证件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项目和合格标准参照卫生部和人事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参加体检人员需按体检项目据实交纳体检费。
四、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体检结束后,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临时人选进行公示。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以上临聘人员一经录用,试用期半年,工资22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拨打咨询电话为:8833151
一、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驾驶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5岁以下、男性、C照驾龄1年以上(B照和驾龄长的优先)。
2.医疗废物回收员及车间操作人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龄35岁以下,具有汽车驾驶证者或电工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办法
1.驾驶员:市区2名驾驶员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负责招聘。为便于管理,乡镇片区驾驶员由沙井镇中心卫生院、上秦镇中心卫生院、党寨镇中心卫生院、大满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就近招聘。
2.医疗废物回收员及车间操作人员:医疗废物回收员及车间操作人员,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负责招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8日(全天)
(二)报名地点:
1.张掖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报名地点:滨河新区区卫计委223办公室,联系电话:8833151
2.乡镇片区报名地点:
(1)沙井镇中心卫生院,联系电话:8830005
(2)上秦镇中心卫生院,联系电话:8670701
(3)党寨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电话:8652713
(4)大满镇中心卫生院,联系电话:8610034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驾驶员需要提供驾驶证,以上各项证件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项目和合格标准参照卫生部和人事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参加体检人员需按体检项目据实交纳体检费。
四、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体检结束后,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临时人选进行公示。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以上临聘人员一经录用,试用期半年,工资22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拨打咨询电话为:883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