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报考人员中除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劳动监察协管员和就业援助员岗位,并去除缺考者,平均分为41.4分,低于平均分者不进入面试。
2.劳动监察协管员和就业援助员中除去缺考者,平均分为30.2分,低于平均分者不进入面试。
3.在上述对应的平均分数线之上,按录用人员1:2比例,根据报考条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小蒸居委会就业援助员缺报岗位,从报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岗位其他人员中按分数高低调剂前两名进入面试。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点击下载>>>
注:
1.报考人员中除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劳动监察协管员和就业援助员岗位,并去除缺考者,平均分为41.4分,低于平均分者不进入面试。
2.劳动监察协管员和就业援助员中除去缺考者,平均分为30.2分,低于平均分者不进入面试。
3.在上述对应的平均分数线之上,按录用人员1:2比例,根据报考条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小蒸居委会就业援助员缺报岗位,从报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岗位其他人员中按分数高低调剂前两名进入面试。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