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

时间:2015-12-14 11:07:00   来源:和田人社局     [字体: ]
《2015年新疆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27人)》已于2015年12月12日发布,本次新疆和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招聘人数为227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1、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2、少数民族考生(除汉族以外的其他各少数民族),为和田户籍(含和田生源外地院校毕业生),汉族考生户籍不限。
  3、报考族别不限职位的考生,需取得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原HSK证书不再作为有效依据),民考汉除外。
  4、在和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响应党的号召,由国家派遣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和田地区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在和田服役的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其户籍视为服务单位所在县市户籍。
  5、通过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成绩合格后经培训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其户籍视为配偶服务单位所在县市户籍。
  6、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2)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考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选派到农业、畜牧、卫生系统的储备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4)2013年1月1日至今,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5)参加2015年公务员招录“天池计划”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
  (6)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7)参加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双语幼儿园教师招聘、特岗老师招聘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在此次公开招考范围之内;
  (8)现役军人。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岗位条件,具体详见《2015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