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5月15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我市定于2009年5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请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我市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受理地址: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人事局对外服务窗口(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综合大楼一楼行政服务中心西厅内)。人事服务窗口电话:0754—88489856。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4日下午 2:00-4:30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9月5日上午 9:00-11:30法学基础知识
下午 2:00-4:30价格政策法规
9月6日上午 9:00-11:30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 2:00-4:30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
(一)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5个科目。其中《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 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170号和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五)考试用书和考前指导培训
2009年考试仍使用2005年版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考试用书和考前指导工作由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负责。联系人:李良霞,联系电话:(020)83333686。
附件:
1. 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