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天津塘沽区医护人员招聘简章[事业单位]

时间:2008-04-04 16:05: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塘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按照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区人事局核准,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人员1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应聘:
  1、2007、200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具有本市户口的,年龄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岗位其它条件要求;
  3、应聘中级以上专业岗位的应具有相应任职资格和本市户口,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其他岗位条件要求。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身体健康;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专科学历必须为本市市区户口,户口在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县、静海县、蓟县的,不能应聘。
  三、招聘岗位
  岗位查询:请详见《2008年塘沽区公开招聘医护人员计划表》。
  四、报名办法
  ㈠ 报名时间
  2008年4月8日(周二)至4月10日(周四)
  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00
  ㈡、报名地点
  天津滨海人才市场(塘沽区杭州道1400号)
  ㈢、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由亲属代报)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应聘人员必须按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填报,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名应聘时交纳报名费10元、考务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应聘人员持区、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和户口本,免收考务费。
  5、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凭据于2008年4月12日(周六)9:00—16:00在天津滨海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及时间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笔试内容主要为本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测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符合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笔试时间:2008年4月13日(周日)(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在塘沽区人事局网和天津滨海人才网、塘沽卫生信息网公布,并在天津滨海人才市场张贴。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塘沽区人事局网公示7天。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办理有关手续或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考试成绩合格而未被本岗位聘用的,经本人同意,塘沽区卫生局可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剂到其他单位同类岗位。
  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预防医学、康复医学、医学心理专业受聘人员由塘沽区卫生局统一分配。
  咨询电话:
  塘沽区卫生局: 66897379  联系人:朱老师 滕老师
  塘沽区计生委: 66896347  联系人:曹老师

  附:《2008年塘沽区公开招聘医护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