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广东省清远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查通知

时间:2015-10-21 14:51: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根据《2015年下半年清远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定于10月21日上午进行资格审核,下午进行递补人员终资格审核,现就进入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审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1. 时间:7月21日9:00时至11:30时;

递补时间:下午15:00时至16:30时。

2. 地点:清远市新城银泉路市体育馆北门

二、资格审核需携带的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 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

4. 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 《2015年下半年清远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

6.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对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国有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注意事项

(一)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为递交审核材料。由他人代为到场审核的,必须提供代为办理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的资格审核委托书原件。

(二)考生查询入围面试资格名单,请登录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qyks.gov.cn)查询。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四、面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7日。具体面试地点和场次安排另行在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qyks.gov.cn)通知,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密切留意本网站的后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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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清远市直事业单位和市纪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