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签批同意,确定10个单位引进人才23人。按照有关要求,现将引进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0月14日-10月20日。(名单详见附件)
对引进人才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者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大庆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引进科
电 话:0459-6370017
地 址:大庆市委、市政府办公楼A910房间
邮政编码:16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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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签批同意,确定10个单位引进人才23人。按照有关要求,现将引进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0月14日-10月20日。(名单详见附件)
对引进人才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者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大庆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引进科
电 话:0459-637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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