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新法案的蝴蝶效应。9月30日,美国移民EB-5现行法案到期的日子,也是业内公认美国投资移民涨价的开始。美国国会每年都会提出很多的法案(议案),这些初生的法案只有在被美国总统签字后,才能正式成为法律。在奥巴马没签字之前,这些法案有点像尚未破土的小苗,得不到关注。这次是个例外,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个法案有99%的可能性会成为法律,就在今年9月30日。一旦它成长为了一个法律,再知道这个消息就真的太迟了。这个“例外”就是美国投资移民新法案。“涨价”是新法案的舆论出口,但千万别只关注“钱”,“涨价”背后还有一大波蝴蝶效应。
【美国投资移民新法案的蝴蝶效应--大城市项目或骤减】
说起新法案,大部分的中国申请人都表示最不愿意看到这两项:一是投资金额的上涨,二是重新定义TEA。
美国投资移民的TEA,简单的理解就是乡村偏远地区,以及高失业率的地区。美国EB-5投资移民规定的投资金额原本是100万美元,但如果是在TEA地区,则可以低至50万美元,这是美国为了鼓励投资人通过投资增加当地就业而特设的低门槛投资。
但随着EB-5项目的增加和申请人的暴涨,不少EB-5项目都位于大城市甚至是大城市的核心地段,在计算就业率时,将周边的高失业率地区统计进来。显然美国政府也意识到这点,因此这次的提案才提出修改对TEA的定义。将TEA的认定权利由州政府转为DHS(美国国土安全部),而且是失业率为全国平均失业率150%的单一人口统计区域,这对于在大城市的项目尤其不利。
专家分析:新的认定部门和新的定义方法,对于不少在大城市中心地段的项目来说,是个考验,今后此类项目的审核或将更加严格。
【美国投资移民新法案的蝴蝶效应--就业的计算方法变了】
每个投资者必须创造10个就业岗位,是EB-5投资者能顺利转永居的必要条件。因此关于就业的计算一直都是EB-5项目的核心问题。新提案提出,隶属于一个区域中心的商业企业的投资者,所使用的间接就业数可以到90%的就业需求。
专家分析:目前还不清楚这是否意味着新的商业企业一定要有直接雇员,或者按经济模型RIMSII或IMPLAN计算出来的直接就业,但这都标志着有了一个重大的变化。
新提案规定,即使非EB-5资金的占比超过总投资额的30%,非EB-5资金所产生的就业最多只能占总就业的30%。这又是一个与现行操作不同的变化。不过,由于EB-5的投资额提高到80万美元,要求创造的就业数仍然是10人,就业实现起来应该更容易。所以现在这种限制会带来怎样的影响,还难以预料。
【美国投资移民新法案的蝴蝶效应--资金来源要求提高】
一直以来,美国EB-5项目都以要求低、审核较为简单为优势。
但此次的提案要求加强资金来源审核,包括:1.项目管理费也必须证明其合法来源;2.强制要求投资者7年的税收记录;3.资金赠与只能来自于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者祖父母;4.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必须完全由申请人拥有;5.贷款必须通过有信誉的银行或贷款机构取得,这些贷款机构必须是由州、区域或国家法律或使用的法律裁定来认定。
专家分析:在这几条中,对中国投资人影响的是提供7年的税收记录。中国很多投资人的资金积累过程是无法提供税单的,比如房产投资客,就算能提供。7年这么长的时间对很多人也是一个考验。如果关于资金来源的要求真的落实,对中国投资人将是一个打击。
【美国投资移民新法案的蝴蝶效应--加强投资者保护】
新提案大大加强了投资者的保护力度,从区域中心项目,到项目开发商和区域中心负责人都要做详细的调查,对项目进行计划书的事前审核,对区域中心欺诈行为加强审核等等。
专家分析:虽然在业内看来,有些措施有违商业实践的逻辑,但在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方面,该提案是所有EB-5相关提案中最为强悍的,这确实是个利好。
提醒读者,面对不断攀升的EB-5申请人数,以及美国移民*对于今年9月份即将实行的EB-5涨价新政策,可能会导致9月份之前的EB-5申请数量遭遇一个小高峰。因此,申请人越早申请,就能够抢占优先的位置,从而会越早拿到绿卡;选择优质的项目尽早递档,无疑才是当下最为明智的选择。
【美国投资移民新法案的蝴蝶效应--大城市项目或骤减】
说起新法案,大部分的中国申请人都表示最不愿意看到这两项:一是投资金额的上涨,二是重新定义TEA。
美国投资移民的TEA,简单的理解就是乡村偏远地区,以及高失业率的地区。美国EB-5投资移民规定的投资金额原本是100万美元,但如果是在TEA地区,则可以低至50万美元,这是美国为了鼓励投资人通过投资增加当地就业而特设的低门槛投资。
但随着EB-5项目的增加和申请人的暴涨,不少EB-5项目都位于大城市甚至是大城市的核心地段,在计算就业率时,将周边的高失业率地区统计进来。显然美国政府也意识到这点,因此这次的提案才提出修改对TEA的定义。将TEA的认定权利由州政府转为DHS(美国国土安全部),而且是失业率为全国平均失业率150%的单一人口统计区域,这对于在大城市的项目尤其不利。
专家分析:新的认定部门和新的定义方法,对于不少在大城市中心地段的项目来说,是个考验,今后此类项目的审核或将更加严格。
【美国投资移民新法案的蝴蝶效应--就业的计算方法变了】
每个投资者必须创造10个就业岗位,是EB-5投资者能顺利转永居的必要条件。因此关于就业的计算一直都是EB-5项目的核心问题。新提案提出,隶属于一个区域中心的商业企业的投资者,所使用的间接就业数可以到90%的就业需求。
专家分析:目前还不清楚这是否意味着新的商业企业一定要有直接雇员,或者按经济模型RIMSII或IMPLAN计算出来的直接就业,但这都标志着有了一个重大的变化。
新提案规定,即使非EB-5资金的占比超过总投资额的30%,非EB-5资金所产生的就业最多只能占总就业的30%。这又是一个与现行操作不同的变化。不过,由于EB-5的投资额提高到80万美元,要求创造的就业数仍然是10人,就业实现起来应该更容易。所以现在这种限制会带来怎样的影响,还难以预料。
【美国投资移民新法案的蝴蝶效应--资金来源要求提高】
一直以来,美国EB-5项目都以要求低、审核较为简单为优势。
但此次的提案要求加强资金来源审核,包括:1.项目管理费也必须证明其合法来源;2.强制要求投资者7年的税收记录;3.资金赠与只能来自于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者祖父母;4.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必须完全由申请人拥有;5.贷款必须通过有信誉的银行或贷款机构取得,这些贷款机构必须是由州、区域或国家法律或使用的法律裁定来认定。
专家分析:在这几条中,对中国投资人影响的是提供7年的税收记录。中国很多投资人的资金积累过程是无法提供税单的,比如房产投资客,就算能提供。7年这么长的时间对很多人也是一个考验。如果关于资金来源的要求真的落实,对中国投资人将是一个打击。
【美国投资移民新法案的蝴蝶效应--加强投资者保护】
新提案大大加强了投资者的保护力度,从区域中心项目,到项目开发商和区域中心负责人都要做详细的调查,对项目进行计划书的事前审核,对区域中心欺诈行为加强审核等等。
专家分析:虽然在业内看来,有些措施有违商业实践的逻辑,但在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方面,该提案是所有EB-5相关提案中最为强悍的,这确实是个利好。
提醒读者,面对不断攀升的EB-5申请人数,以及美国移民*对于今年9月份即将实行的EB-5涨价新政策,可能会导致9月份之前的EB-5申请数量遭遇一个小高峰。因此,申请人越早申请,就能够抢占优先的位置,从而会越早拿到绿卡;选择优质的项目尽早递档,无疑才是当下最为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