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背景下,名义账户制正重回决策者视野。据介绍,个人账户制度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制度,即个人缴费不用于支付当前退休者的养老金,而是完全记入个人账户并进行实账化的投资管理。另一种是名义账户制,学名为“名义缴费确定型”, 其本质有两点:在融资方式上实行现收现付制,在给付方式上采取缴费确定型。简而言之,就是个人缴费用于支付当前退休者的养老金,个人账户中没有真实资金,而是对个人缴费进行记账,把缴费和收益都计入账户,作为未来发放养老金待遇的依据。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提法,养老保险改革的基本方针是“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坚持精算平衡原则”。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这一提法取代了2001年以来始终如一的“继续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的传统表述,意味着个人账户功能定位的重大改变,同时也为提高制度可持续性指明了改革方向:在向名义账户转型的同时,扩大个人账户规模,以提高激励机制,真正实现多缴多得。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教授杨俊认为,采用名义账户制度没有改变养老保险制度现收现付的资金收支模式,从而避免了大规模制度转轨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引入了缴费确定机制,可以实现参保者个人待遇和缴费的精算平衡。
郑秉文也认为,在目前统账结合框架内,个人账户部分从做实账户转向名义账户,不仅仅是简单的个人账户从实账到空账的转变:“这轮改革是制度升级,是结构调整,目的是增强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强化精算中性因素。”他说。
在此基础上,有专家提出以“社会养老金+名义账户制”式的双层结构,对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造。根据郑秉文设计,改造后,社会养老金部分为非缴费型的国民养老金,覆盖全部退休人员,由财政转移支付形成。同时,个人账户向名义账户制转型。转型可以采用“全账户”方案,即个人8%和单位20%的缴费全部划归个人账户。账户记账利率为上年度岗位平均工资增长率的100%。
在此情况下,通过对2015至2090年进行75年的测算,其结果较为理想,改革后新制度的参保激励性和财务可持续性明显增强。一方面,替代率由改革前2014年的43%左右,提高至改革后的65%至77%之间。另一方面,由于制度激励性非常好,参保人将完全按真实工资收入进行缴费,制度收入能力增强,收不抵支时点将延缓至2049年。此外,由于社会养老金完全由财政转移支付予以支出,其规模逐渐上升,但从未超过占GDP的1.2%。
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名义账户改革如若确定,个人与基本养老保险投资收益将不再直接相关。“‘名义账户’的制度本质上属于现收现付制,即每一代退休人群由在职缴费人群(下一代)提供养老金,体现的是一种代际之间的供养关系,也就是说,养老金入市收益或亏损与个人已经没有直接联系。”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表示,很多参保人担心自己养老金的安全,其实,这是对“养老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这一说法的理解偏差造成的,“正确的表述应该为‘退休待遇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实际上,参保人领取的退休待遇是按照一定的计发公式进行发放,计发公式一旦公布通常维持不变,退休待遇的多少完全取决于个人和企业缴费的高低,而与基本养老保险贬值还是增值已经没有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