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肃州区三支一扶拟录取人员于雅楠2015年1月因非法拘禁罪被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社区服刑时间为2015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0日。拟录取人员公示后,肃州区司法局向肃州区人社局出具了《情况说明》,现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取消于雅楠录取资格,空缺指标,按其本人所在县(市、区)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拟递补酒泉市肃州区李霞同志为“三支一扶”录取人员。现对拟递补人员予以公示,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选拔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可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示时间:2015年8月31日——9月6日,共7天。
受理部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2618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