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考生):
请参加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集中报名的,由单位派人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统一领取)于2009年2月24日至2009年3月31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到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领取资格证书。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