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时间
8月13日-8月18日。逾期未按要求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查地点
邯郸市人民路176号(人民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市委综合办公楼)429房间。
三、需提供的资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邯郸市生源需提供参加高考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2、“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除需提供应届毕业生提供的资料外,还要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生除需提供应届毕业生提供的资料外,还需提供退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亲自报送审查相关资料。
2、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人员,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为8月19日至8月21日。
3、资格审查后,市委组织部将根据审查情况,进行体检。体检通知将在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咨询电话:0310-3115502 3112739 3112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