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河北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5年河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性较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河北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河北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河北区教育局、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性较强)共60人。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河北区201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公告,报考人员从2015年7月30日9:00至8月7日17:00在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
河北区政务网:http://www.tjhbq.gov.cn
五、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http://www.tj.lss.gov.cn
http://www.tjhbq.gov.cn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9:00至8月14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15年8月10日9:00至8月15日17:00。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职业能力测验及教育相关知识;
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职业能力测验及卫生相关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客观题相结合,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5年8月26日9:00至8月28日17:00。
笔试时间:2015年8月29日上午
2015年9月11日,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并且于资格复审结束前2日通知招考部门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
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持相关材料,于2015年9月14日至16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在河北区教育局(河北区中山路205号)进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由现工作单位或存档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7)报考岗位要求的英语、计算机、护士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一份;
(8)学信网(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原件、复印件一份。
2、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在河北区卫生局(河北区正义道10号B座410室)进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 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5)由现工作单位或存档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执业医师、药师、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7)学信网(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原件、复印件一份。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具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
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试讲
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在进行结构化面谈、试讲的同时,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
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在进行结构化面谈的同时,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具体为:总成绩=笔试×50% + 面试×50%
总成绩并列进入体检和考察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终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体检未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河北区政务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考务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 26296090
教育局电话: 26288256 卫生局电话: 8629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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