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简章》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大学生村官补录工作。本次补录的对象为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含“985”高校的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单如下:
(男) 李成栋 芦 朋 臧立杰 张 震 王增光 张 健 郝超然 张 群 燕 召 刘 林 王 朔 郭 毅 靳顺奇 刘 宁 赵 彬
张志冬 刘永金 贡稳? 武 哲 张志正 侯 ? 蔡士峰 刘大明 邵井浩 刘遥臻 崔正一 谷鹏羊 刘 西 李亚超 张 驰 于 博
张永杰 张国瑞 陈 坤 杨 波 马 骏 王 宪 赵东升 郭艺华
(女) 赵彦兰 杜 现 高亚娜 郑 洁 李向东 王孙修竹 张路娟 徐连欢 郭 倩 刘晓波 边靖雯 宋 月 段茳飞 王 宇 梁 曼
陈文哲 朱艳超 朱仁静 王 英 张瑞晓 刘 佳 赵欣欣 张 璐 曹 婕 吴 琼 蒋金璐 刘 悦 刘 洁 王 肖 刘 慧 白金娜
请以上考生务必于8月4日(星期二)17:00 前,按照《河北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简章》要求,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到廊坊市第一实验中学(廊坊市广阳道300号)行政北楼408室进行资格审查(周六、周日除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中共党员证明材料;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3、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4、个人人事档案(含党员档案)。本人与毕业院校沟通后,如个人人事档案已派送至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前电话沟通,由廊坊市委组织部统一调取档案;未派送至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到廊坊市委组织部开据人事档案调档函后,到人事档案所在地调取档案,于截止日期前到廊坊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联系人:张丽君、吕赛 联系电话:0316-2339557
(男) 李成栋 芦 朋 臧立杰 张 震 王增光 张 健 郝超然 张 群 燕 召 刘 林 王 朔 郭 毅 靳顺奇 刘 宁 赵 彬
张志冬 刘永金 贡稳? 武 哲 张志正 侯 ? 蔡士峰 刘大明 邵井浩 刘遥臻 崔正一 谷鹏羊 刘 西 李亚超 张 驰 于 博
张永杰 张国瑞 陈 坤 杨 波 马 骏 王 宪 赵东升 郭艺华
(女) 赵彦兰 杜 现 高亚娜 郑 洁 李向东 王孙修竹 张路娟 徐连欢 郭 倩 刘晓波 边靖雯 宋 月 段茳飞 王 宇 梁 曼
陈文哲 朱艳超 朱仁静 王 英 张瑞晓 刘 佳 赵欣欣 张 璐 曹 婕 吴 琼 蒋金璐 刘 悦 刘 洁 王 肖 刘 慧 白金娜
请以上考生务必于8月4日(星期二)17:00 前,按照《河北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简章》要求,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到廊坊市第一实验中学(廊坊市广阳道300号)行政北楼408室进行资格审查(周六、周日除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中共党员证明材料;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3、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4、个人人事档案(含党员档案)。本人与毕业院校沟通后,如个人人事档案已派送至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前电话沟通,由廊坊市委组织部统一调取档案;未派送至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到廊坊市委组织部开据人事档案调档函后,到人事档案所在地调取档案,于截止日期前到廊坊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联系人:张丽君、吕赛 联系电话:0316-2339557